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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65com电子游戏: 全省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应知应会 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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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闻网????作者:????新闻发布:张洋????日期:2020/04/02????浏览量:3687??】【打印本页】 【关闭

    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习近平指出,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要加大对:σ咔榉揽匦形捶ㄋ痉Χ,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要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要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处理,定分止争。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履职,抓好任务落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会议指出,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抓好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会议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要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提升法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要加强国际法治领域合作,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

    (《人民日报》202026日)


    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


    1.主要法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2.主要行政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3.本省主要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哪些?

    《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4.主要部门规章有哪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

    5.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有哪些?

    《6165com电子游戏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6165com电子游戏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中小6165com电子游戏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


    三、关于疫情防控措施


    6.关于传染病的类别,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袈、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Τ潭,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7.什么是传染病的“乙类管理、甲类防控”?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梢愿萸榭鼍龆ò凑找依嗷蛘弑啻静」芾聿⒂枰怨,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8.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

    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萜浔┓、流行情况和:Τ潭,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⒉扇〖桌啻静〉脑し、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10.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暴发、流行地区,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四、关于单位和个人的主要法定义务

    11.对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所属单位采取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有什么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12.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及突发事件发生地其他单位,有什么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受到自然灾害:蛘叻⑸鹿试帜、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蟮谋匾胧,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13.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有什么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14.发现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的,有什么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交通工具上发现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其负责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报告。交通工具的前方停靠点和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交通工具营运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5.对医疗机构采取的隔离等医学措施,有什么义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16.在工作限制上,有什么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17.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征用财务,有什么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五十二条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Φ娜嗽。”

    18.遇到卫生行政部门来检查,有什么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疫情发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本。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19.出入境人员在传染病防控过程中,有什么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二、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规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

    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第十四条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五、关于公民的主要法定权利


    20.如何保障获得疫情信息?

    1、抑制激动情绪,保持冷静心态。

    被辟谣的谣言都有一个共同点,会调动起谣言接收者的“恐惧”、“好奇”等情绪,特殊时期,每个人都或多或少被这样的情绪感染,谣言把这种情绪进一步激化,让人掉入情绪陷阱,最终掉入了谣言陷阱。

    2、保持怀疑态度,先查证再传播。

    面对一些看起来很劲爆的信息,要以怀疑态度对信息进行审视,分析评估权威性和可信度。首先,看一看信息的来源是哪里,如果是没头没尾不标注出处的,我们基本可以选择不去相信。为了进一步查证,我们可以推测出该信息的发布部门,然后到该部门的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查找,如果没发现该信息,那么,基本可以认定其为谣言了。

    其实,明确信息来源也是最省时间、效率最高的一种方式,不论是政府的信息发布,还是各大媒体的报道,抑或是医护人士第一手的情况反映,都是比较可信的。

    3、勇于维护真相,及时有效辟谣

    虽然作为普通人,但我们也可以为辟谣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如果我们查证了某条信息为谣言,就可以把相关的佐证材料发到相关微信群或者朋友圈,及时阻断谣言传播,让大家回归理性

    21.如何保障获得救治?

    因为新型肺炎事态比较严重,所以医保局对于救治过程和费用有所调整。国家医保局最近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医保及财政部门要确保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凡缴纳了医保费用,参保了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基本上都可以免费治疗。

    22.如何保护个人隐私?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也有相关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2月4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明确除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授权的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为由,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通知还明确,收集联防联控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应参照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坚持最小范围原则,收集对象原则上限于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一般不针对特定地区的所有人群,防止形成对特定地域人群的事实上歧视。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

    23.如何保障不受歧视?

    不要对此产生过度愤怒、伤心等情绪,不要过度思考他人排斥行为对你的伤害,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平稳对待。要相信,一旦危险过去,危机感淡下来,风浪自会平静,不要因此自乱阵脚。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调和好自己的生活、生存、以及心理状态,这是在这个困难时刻所能做到的对自己最有益的行为。如果仍然对他人的态度耿耿于怀,对人情冷暖感到非常无奈时,可以打电话给自己的亲人、朋友,或社会支持专线电话、线上心理咨询等方式进行排解,不要将负面情绪憋闷在心中,积极向外界求助也能有效帮助缓解心理健康问题。

    24.被隔离期间,如何保障生活和工作报酬?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能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六、关于法律责任

    2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对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地区或者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未按照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疫、检疫、隔离、防护、救治等工作,或者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灾情,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三)拒不执行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四)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6.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拒绝隔离治疗,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舶踩,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舶踩锒ㄗ锎Ψ。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舶踩,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舶踩锒ㄗ锎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7.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8.对妨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9.影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的单位和个人,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0.出入境人员逃避检疫、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一)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入境的人员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擅自上下交通工具,或者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的。

    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指:

     ()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至第()项行为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关于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


    31.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法律法规有何规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规定。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集贸市场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持有狩猎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出售依法获得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向经核准登记的单位出售,或者在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集贸市场出售。”


    八、6165com电子游戏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职责与工作提示


    32.6165com电子游戏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主要承担哪些职责?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加强人员社会管控,严防输入和扩散风险。做好重点场所防控,严防扩散风险。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信息通报、宣传引导、监测评估。

    33.制定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预案及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开学前

    1 6165com电子游戏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 6165com电子游戏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 开学前对6165com电子游戏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 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

    5 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 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 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开学后

    8 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 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0 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1 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2 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 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14 确保6165com电子游戏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6165com电子游戏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5 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6 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17 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6165com电子游戏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8 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9 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20 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1 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6165com电子游戏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2 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6165com电子游戏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23 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4 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25 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34.6165com电子游戏疫情防控应建立怎样的组织保障?

    做好物资、人员等方面的准备,做好安全监督、卫生清洁,并进行适当心理应激疏导及援助

    35.6165com电子游戏未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将依法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6165com电子游戏违反疫情报告制度,组织聚会,未认真履行防控主体责任等,导致他人被隔离或感染,侵害了他人的健康权、生命权或财产权,应当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6165com电子游戏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或者学生患有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新冠肺炎,但未采取必要措施,6165com电子游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患有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新冠肺炎,仍允许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造成学生伤害事故,6165com电子游戏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6165com电子游戏在疫情防控中容易触犯的行政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采取预防措施和控制措施的责任。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6165com电子游戏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等,可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单位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2、未履行信息报告职责的责任。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6165com电子游戏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3、不执行政府决定、命令,阻碍公务行为的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6165com电子游戏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以警告、罚款、拘留处罚。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以及《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165com电子游戏未依法履行义务的,可能构成以下犯罪:

    1、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6165com电子游戏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托幼机构的保育、教育等工作及其他与人群接触密切的工作,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妨碍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在疫情防控中,6165com电子游戏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涉嫌构成妨碍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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